徐大江,三級律師,法律碩士,中共黨員,房地產與建設工程業務部專職律師。2021-2024年擔任甘肅誠域律師事務所黨支部書記,獲蘭州市司法行政系統優秀共產黨員、全省律師行業優秀黨務工作者榮譽稱號,先后擔任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特邀調解員、一只船社區社工委員會委員。執業領域為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公司爭議等復雜民商事糾紛的解決。
執業以來,先后為蘭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蘭州市市政工程服務中心、中車蘭州機車公司、銀聯商務甘肅分公司、蘭州新區城投公司、蘭州工業發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蘭州航空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蘭州市建設稽查執法大隊、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等政府機構、企事業單位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執業以來,先后辦理了各類民商事案件百余件,其中代理的某中鐵集團有限公司與被告某鐵投公司、某鐵路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PPP項目,訴訟標的8000萬),某建投公司與某學院、第三人某勞務公司、楊某、趙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訴訟標的6800萬),某建投公司與某市政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訴訟標的1100萬),某園林公司訴蘭州新區某學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訴訟標的1300萬),瓜州某公司訴某北京公司、瓜州縣某公司、某住建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PPP項目,訴訟標的1700萬)等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訴訟代理效果。
執業以來,參與了大量非訴訟業務,其中包括中車蘭州機車有限公司沙井驛整體搬遷建設項目專項法律服務(總投資30億元),通定、定臨高速公路銀團貸款項目專項法律服務(總標的額135億),TA-20基礎教練機研發法律盡職調查項目(項目投資12億)、中車蘭州機車勞動服務公司大集體改制專項法律服務項目、甘肅電力咨詢服務中心改制項目專項法律服務、甘肅國際狩獵公司注銷專項法律服務等。
執業以來,始終關注客戶的實際需求,將維護客戶利益最大化作為服務出發點。始終關注前沿理論和司法熱點問題,注重提升自身業務素質。始終經驗案件疑難點,不斷總結司法實踐經驗。先后撰寫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背靠背”條款的理論與實踐》《政府內部變更項目主體對合同影響的認定與思考》《施工合同因未取得規劃許可證時工程價款的認定》《訴訟角色與法律關系—以掛靠與轉包為例》《建設施工合同糾紛中綠化工程質量責任劃分探析》《委托代建工程承包人是否享有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多個主體就同一工程主張工程價款之訴的協調合并》《最高院關于實際施工人認定的25條裁判規則梳理》等多篇實務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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